依据《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我市城市区的供热起止时间为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二十四时, 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121天。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供热价格
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1)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2)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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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洛阳市今年冬天的供暖时间是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零时开始供暖,到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五日结束,供暖时间一百二十天。今年冬天较比往年气温偏低,大概在十三号左右就供暖了,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在点点滴滴中都体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