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货车通行证,可进北京城区
货车通行证使用规定
此证只限北京市核发号牌的货运机动车(含混凝士搅拌车和泵车)使用,持证车辆不受五日制限行措施限制,允许在本市五环路以内范围的道路行驶,但昼夜禁止驶入长安街(四惠桥一五棵松桥)、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南北长街、南北池子大街。王府井大街、正义路、台基厂大街、人民大会堂西,南侧路。三里河路(木樨地一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一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一西四环中路东辅路),6时至23时禁止驶入二、三、四环路主路,以及本市范围内其他明令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五环路主路禁止8吨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
2、通行证正面打印“瓜果”或“菜”字样,持证车辆只准运输瓜果或大白菜,并按照上述规定范围通行。
3、此证只准备案车辆使用,使用单位处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未备案、无有效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使用此证无效,民警有权予以暂扣此证,发证机关事后将追究使用单位责任;此证不得涂改、伪造、塑封、复印,遗失不补。
4、使用时须将此证放置在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以备检查。
5、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超员、超载、超速”以及“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检查和指挥。
通行证适用于保障本市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以及重点外贸企业物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