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双方自愿,因为老年人同居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需要双方都无配偶,需要双方自愿,不能强迫,如果两个老年人都失去了配偶,相遇后彼此爱慕,应当选择结婚为好,重新组成家庭开始新的生活,唯有结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居则不受法律保护,后遗症较大
我认为,老人同居最好是先领结婚证,取的合法夫妻的名声。
二呢,两人要先互相了解对方,找个适合自己爱好,脾气相头,能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有爱心的人。
三呢,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同居了免不了吃喝拉撒的常事,没有钱啥事也办不了。再是最好征的子女的同意理解,充分满足家庭生活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