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位、车位税费计算办法:
1、 营业税:(转让价格-上一手发票价)× 5 .0%
2、 城建税:营业税×7%
3、 印花税:转让价格×0.05%
4、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5、 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2%
6、 个人所得税:转让价X1%
7、 房产税:上一手发票×70%×1.2%,(注:车位免)(大石暂不要)
8、 土地使用税:占地面积*3元/平方米×3年(番禺石基为6级土地,3元/平方米),(注:车位免)(大石暂不要)
9、 土地增值税:(以不能提供评估价,但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以及契税完整证的)
1 扣除项目=(本次交易发生的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以上手发票价格每年加计5%【即发票价×(1+n×5%)】+契税。个人所得税不能扣减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