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
中国高等学校一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由所在专业推荐,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扩展资料: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2、二年级及以上者。
3、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转专业者。
4、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跨文、理科类别转专业者。
5、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6、已办理试读手续者。
7、曾转专业或转学者。
8、专科升入本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