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根据建筑部位及专业性质将一个单位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
一般情况下,一个单位工程最多可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及电梯等九大分部工程。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和类别等划分成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将一个分部工程进一步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4、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搂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