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生育营养与围产保健报销标准
凡符合享受法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报销标准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法规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