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证的颁发主要是根据学生的学分和绩点来确定的。绩点(GPA)是衡量学生学术表现的一种标准,通常分为 4 分制或者 5 分制。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学分绩点在 2.0 以上,并且修满所需学分的学生,可以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同时,不同的学校或专业对于学分绩点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学校或专业的要求可能会更高。所以,具体要求需要参考学校或专业的相关规定。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学生的学分绩点达到要求,但如果有挂科或者其它学术不端行为,也可能会影响到学士学位的颁发。
根据学分和绩点来决定的,修不够学分,期末考试达不到绩点没毕业证和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