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结构 高中音乐课由六个模块组成,学生根据意愿和需求自主选择
学习。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模块设置的依据 1、为全体学生提供基本的文化素养
2、将音乐艺术的三度创造过程: 创作——表演——鉴赏 化作音乐学科最本质的教学内容: 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
3、满足不同学生兴趣爱好及发展需求的多样化选择,体现不同艺术门类的相互渗透与综合4、反映本学科自20世纪以来现代艺术的新发展
(二)、实行学分管理高中音乐课须获得必修学分:3完成18课时的学习任务获1学分 不同模块的学分设置音乐鉴赏 2学分歌唱演奏 各1学分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学生可通过如下两种选课方式之一获得音乐课的必修学分:A、音乐鉴赏加其余五个模块中任一模块 2 + 1 = 3B、音乐鉴赏之外的五个模块中任选三个 模块 1 + 1 + 1 = 3 学生如有需要,可在获得必修学分后,鼓励选修其他模块,或继续深化歌唱、演奏、创作模块的学习,以获得相应的选修学分。
课程实施中几个值得注意的环节 1、不同模块分步实施的原则 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总的原则是: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