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包括下列要素:
1、记账凭证的名称 记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
3、记账凭证的编号
4、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
6、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记账标记
8、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会计主管、记账、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的签章.
1、年、月、日;
2、收付款人的开户行、户名和账号;
3、人民币或外币符号和大小写金额;
4、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和附件张数;
5、会计分录和凭证编号;
6、客户签章;
7、银行及有关人员印章。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它是在取得或填制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凭证。它不仅可以记录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还可以明确经济责任。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是会计资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