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双查”并非《民事诉讼法》全文的解释,而是指上级法院执行机构和监察机构协调配合,统筹督查下级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执行工作管理问题和干警违规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一案双查”是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系统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促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是落实执行工作“三统一”要求,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管理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执行程序中,对于信访案件有相应的处理办法。“一案双查”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