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应当严格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自我防护:认定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应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可能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自己手上有伤口或皮损时,则应戴上手套。脱手套后认真洗手或手消毒。
医护人员要安全处置锐利器具,不要直把用过的锐利器具传递给别人。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时,要保证足够的光线并尽量减少创口出血。缝合创口时,要特别小心被意外创伤。
有可能发生喷溅时要戴护目镜、口罩等,必要时穿隔离衣。
使用后的锐器(针头、刀片等)利器放入利器盒,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利器具。
任何地方物体表面污染到血液或体液时,应就地消毒后再做清洁处理。
当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严格按照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进行紧急处理:
(1) 用流动水和肥皂液在流动水下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
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伤口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冲洗;禁止进行对伤口的局部挤压。
(3) 伤口冲洗后用0.5%碘伏或碘酒进行局部消毒,并用无菌敷料包扎伤口;对暴露的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发生职业暴露实施局部处理措施后,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进行登记。
院感科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尽快与有关专家取得联系,由被暴露人直接向专家讲叙暴露的具体细节,由专家根据其暴露的程度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性用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