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教学效果的标准如下:
1、教学任务:教学目的的明确性和具体性,以及与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应性等。
2、教学内容:内容阐述的思想性与科学性,知识结构的逻辑性与系统性;双基的落实,重点突出与难点突破;教材处理与分析、挖掘的深度;内容的实用性与适用性,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等。
3、教学组织;教学机智;面向全体学生,因村施教;双边活动的气氛;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的兴趣等。
4、教学基本功;语言规范,清晰;板书简明工整,条理清楚;教态亲切和蔼;仪表端庄大方等。
5、教学方法:启发式教学;师生配合的协调性;讲练的有机结合;利用反馈信息调节教学;直观与形象化的措施(如利用视听辅助设备,采用直观图表、模型等);讲授深入浅出等。
6、教学效率:知识容量与训练的饱和度;教学时间利用的有效率;学生负担的合理性;课程难度与进度适中性等。
7、教学效果:教学总体设计的妥当性;概念的正确形成与巩固;学生对学习过程的理解性;学生答问的正确率;学生完成变式变形的正确率;学生智力的开发(如独立思考能力的形成、学习方法的掌握、自学能力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