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
中国国家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是经过修整可供短期自由休假的森林,或是经过逐渐改造使它形成一定的景观系统的森林。建立森林公园的目的是保护其范围内的一切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并为人们游憩、疗养、避暑、文化娱乐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环境。
命名通则
国家级森林公园命名通则(少数例外):全称为省级行政区划名加森林公园所在地地名加“国家森林公园”,唯位于辽宁大连之国家级森林公园大多不加缀省名;简称为森林公园所在地地名加“国家级森林公园”,唯位于上海之国家级森林公园部分须冠直辖市名。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简称基本上是去掉省级行政区划名后直接用所在地地名加“国家森林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