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羊肉,就是挑选膘肥肉嫩的羊,就地宰杀,扒皮入锅,放入佐料,进行蒸煮。操作简单明快,只加一小把盐(也有的不加盐,吃时蘸盐),火候恰如其份,血水消失不久,肉熟而不硬,吃起来又鲜又嫩,十分可口。
因为净手后吃肉时一手把着肉,一手拿着刀,割、挖、剔、片,把羊骨头上的肉吃得干干净净,所以得名“手把羊肉”。其实最正统的手把肉在内蒙的吃法煮的时候是不加调料的。只是沾调料吃,而且调料也比较简单。就是开水滚开 直接把带骨头的羊肉下在锅里,之后粘 麻酱 腌制的韭菜花 腐乳汁就可以了。
这种吃法羊肉的香味比较纯正,比较香。也 可能是当地原来的调料比较少。但是如果不吃纯蒙古的羊肉,可能会有一些膻。所以煮的时候可以少放一些盐,姜片,和花椒大料就可以,最近几次去呼伦贝尔他们都是这么做的。稍微有一点的五香的味道,而且不是很腻。
调料里现在有好多也放香菜末和葱末,有的时候还 可以加一些醋可以促进消化。
还有就是羊肉不要煮的时间太长,太长口感不好而且比较硬。
当地总吃的居民或者牧民用刀割下的时候还有血筋儿,我觉得可能是8分熟。那样吃的确口感特别好,但是不总吃的尽量不要这么吃。容易拉肚。最好配高度酒和蒜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