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一般情况下应该设以下部门:局行政办公室,设有主任、二个付主任,设有事物秘书、文字秘书、文书等岗位;人事调配办公室,设有负责人正、副职,下设负责人事调配岗位2到3人;第三设有档案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档案的装订、材料的装档和管理工作。
人事局已经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辖区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其下属科所部门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综合计划科);政策法规监察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开发科(人才培训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就业与失业保险科(技能培训科);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伤与生育保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设有就业管理服务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技工学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