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泛性。人们在一切社会活动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要受到道德规范的制约。道德原则、规范规定了人们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它像一张无形巨网,规定着人们的行为,告诉人们应该这样做或不应该那样做。
2.
自律性。在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力量方面,除道德规范外,还有法律规范,但二者在发挥作用时的表现方式不同。法律规范是由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并依靠强制力量来保证其实现的。而道德作用的发挥则主要是依靠人们内在道德信念的力量来实现的。真正的道德行为是自愿的。
3.
稳定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规范表现出较大的变动性。在一个时期是符合法律的行为,而到另一时期,这一行为则可能失去其法律意义。而道德则不同,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道德观念,是这一民族或国家文化传统的积淀,其表现便是传统道德观念成为人与人相处默契的习俗。源远流长的传统习俗总是和民族情绪、社会心理交织在一起的,具有相对稳定性。
4.
后天性。任何一个社会都只有在一定的秩序中才能正常运转,因此,为了能够将各个社会成员的行为尽可能地纳入社会直接需要的秩序范围之内,以保证社会各个生活领域的正常运转,任何社会都必然形成某种相应的社会控制系统。社会控制系统所凭借的社会力量,除了体现国家权力和意志的政治、法律之外,道德也是重要的社会调控力量。
道德品质是一定社会道德原则和规范在个人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个人在道德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较稳定的特征。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等因素构成。其特证有:
1.道德品质与道德行为是统一的。
2、道德品质是自觉意志的结果。
3、道德品质是通过道德行为整体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特征和倾向。
4、道德品质对于一个人的身心健康、塑造完美人格和立志成才具有重要的作用。
哲学中道德相对主义是一种立场,认为道德或伦理并不反映客观或普遍的道德真理,而主张社会、文化、历史或个人境遇的相对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普遍主义相反,坚持不存在评价伦理道德的普遍标准。相对主义立场认为道德价值只适用于特定文化边界内,或个人选择的前后关系。极端的相对主义立场提议其他个人或团体的道德判断或行为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