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是北宋时期的一位著名官员和法学家。他的故事很多,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包公案》。
相传,有个小偷叫“秃子”,他经常在夜间到达别人的屋顶上行窃。他行窃的技巧非常高明,即使被发现后也能够逃脱。于是,他被人们称为“盗神”。
有一天,秃子遇到了一个核桃,它看起来非常美味,但是很难啃开。秃子的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他把核桃藏在了包拯家的地下室里,希望某天能够找到外壳很难开的东西。然而,秃子并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惹恼了包拯。
包拯听到了他人的家被偷了,就开始调查盗案。最后,他发现了秃子并缉拿了他。随着包公公审判案件的进行,秃子的心中越来越不安,他不敢走到包拯的面前,他一直躲在远远的地方。包拯有一个方法,他命令工人把城中所有的核桃都打碎,然后搜寻其中的核桃,最后找到了其余部分隐藏在地下室里的核桃壳。秃子终于承认自己的罪行,认罪后,他被赦免了。
“包公案”是以包拯为代表的官员公正执法的代表性事件,他在法治和正义方面立下了不朽的功勋,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传奇人物。
天圣五年(1027年),29岁的包拯进士及第,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县)县令,但父母年岁已高,不愿离开故土,他便立刻辞官回家,陪伴父母直到双亲去世,守孝期满,才又重入仕途,先后出任天长县知县、端州知州、监察御史、龙腾阁直学士(包拯又称包龙图即由此而来),以及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开封知府等。
在他的任职期间,不畏权贵、刚正不阿、执法严明、廉洁奉公,备受百姓景仰,被称为“包青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