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标准是:准确,有用,合法,可行。
学前教育是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孩童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
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
学前智育是一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对学前儿童的心理健康关注也不可小觑。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心智发展极不成熟,需要家长及幼师积极的引导。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很强,缺乏对他人的关心,不懂得分享,因此,作为家长和幼师,应积极引导孩子学会关心他人、学会分享、乐于分享。
课程评价标准应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准确性———指评价标准能保证所有的信息是需要的、可靠的;
(2)有用性———指评价结果具有实用价值,能为各类对象提供丰富的信息,并对课程的发展、应用和推广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3)合法性———指评价过程应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教育机构和个人的权益;
(4)可行性———指切实可行,投入的人力、物力适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