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建筑应该按照二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但国家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要求电梯必须安装备用电源。
2、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19层以上民用住宅建筑的客梯、水泵等应该按照一类电气负荷设计,即应具备双电源(包括常用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系统应做到发生电力或线路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
一般情况下,是在设计建筑物的时候,由建筑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使用性质来确定这个建筑物的供电方式,确定如何配置供电的备用电源。
而电梯产品本身对供电方式没有规定。双电源系统对高层建筑来说尤为重要,但配备该系统花费较高,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很少有开发商执行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