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务省规定,日本外国人申请会见在日亲属(有血缘、婚姻三亲等以内关系的),如果在日本有身份保证人,就可以向日本各地使领馆申请“探亲签证”,流程规定如下:
一、签证申请时,除特别注明外,需按照规定提交所列明的材料;
二、各个材料必须都是发行后3个月以内(材料上如注明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内提交);三、请通过本馆指定的代理申请机构递交材料(原则上,根据居住地来决定申请签证的代理机构);四、必须由本人前往代理申请机构申请,不可他人代理申请;五、请确认从申请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至赴日预定日(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能确保5工作日后再提出申请(“申请日”是指签证申请代理机构将申请材料送进本馆之日);六、审查结果如无问题,从申请日次日起算,(除双休日及本馆休馆日)第5个工作日发放签证。
七、签证审查时根据情况,有时需要在以下材料外提交其他追加的材料。具体日本探亲签证的材料细节,韩日联合交流会的日本留学老师建议你可以咨询你当地的日本使领馆,一般当地的使领馆不会直接受理你的申请的,都是由其授权指定的代理申请机构来直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