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9、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2012年5月3日,青海药监局曾下发《关于餐饮服务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 》。
2012年10月25日,《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据了解,食品安全员不仅负责餐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落实,还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如果遇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工作人员,还要负责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