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新中国的旗帜在开国大典上升起,1949分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将拟定国旗的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并决定成立第六小组专门负责。
五星红旗图案设计者曾联松说:“1949年7月份,我在报纸上看到征稿启事后,我的心情就很激动。考虑到中国的茫茫长夜从此一去不复返了,朝霞满天啊,新中国就要诞生了,山回路转,祖国的前程就非常远大光明,因此就决心响应号召,设计了国旗。”
第六小组同意采用这个方案,并对象征意义作了修改:第一项红色代表革命;第二项五星代表革命人民大团结。
1949年9月27日,新政协形成决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