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前冠以“ST”字样;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冠以 “*ST”字样。
ST创业板的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3、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4、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5、其他认定的情形。
根据流程,创业板公司需要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作出公告,说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主要原因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公告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股票简称戴上ST,恢复交易。
你好,ST新规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旨在规范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行为,维护市场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以下是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1. 股东减持:如果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前5个交易日内实施,每日减持量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
2. 股权质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50%。
3. 控制权变更:如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信息,并在10个交易日内向证监会报告。
4. 公告要求: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应当明确说明控制权变更的原因、过程、结果等信息。
5. 交易申报: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申报书应当详细披露交易方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信息。
6. 股权交易限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在交易期间进行股权转让,除非经过证监会的批准。
总的来说,新规定主要是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尤其是对股东减持、股权质押、控制权变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这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稳定,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