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一、焚烧时间
2022年3月6- 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5:00。
二、组织方式
(一)焚烧对象
秸秆限烧区范围内的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物质,禁止焚烧生活垃圾。
(二)焚烧安排
必须实施错峰焚烧管理,避免同一时段集中焚烧(详见限烧区秸秆焚烧分时段分片区表)。每天分上午(10:00-12:00)、下午(12:00-15:00)两个时段,有关县(市、区)在每个时段安排2-3个乡镇(街道)开展有组织焚烧。乡镇(街道)应在本辖区焚烧时段内安排各村(社区)安全、有序焚烧。
(三)焚烧规模
必须分散焚烧,避免连片焚烧,不能形成大面积“火海”“火龙”,单处焚烧点过火面积不能超过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