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到期的定期检修工作,不准放飞。
未完成机务准备,不准放飞。
未完成质量检验,不准放飞。
未排除故障或查清疑点,不准放飞。
各类人员未在放飞单上签字,不准放飞。
飞机、发动机和机件、设备的剩余时间、次数少于该次飞行任务规定的时间、次数,不准放飞。
丢失了工具、用具,未找到或未查清时,不准放飞。丢失了履历本、证明书,不准放飞。
飞机表面有冰雪,不准放飞。
师(院)以上首长使用的飞机未经中队以上机务干部检查,试飞的飞机未经分队以上机务干部检查,不准放飞。
1. 不准穿硬底或外露钉子的鞋。
2. 不准任意攀登。
3. 不准乱刻乱画。
4. 不准踩踏活动翼面、航炮和座舱密封胶带,以及有“禁止践踏”标志的部位。
5. 不准不垫脚踏布进行工作。
6. 不准携带与维护工作无关的易燃、易爆和容易遗留在飞机上的物品。
7. 不准把工具、机件直接放在蒙皮上和随意乱扔开口销、保险丝。
8. 不准擅自扳动与所进行的工作无关的操纵手柄、开关、电门和按钮。
9. 不准未经正规业务技术培训的人员上飞机工作。
10.不准未经老师许可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