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合计就是将“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的借方余额进行的加总合计。它的合计数反应了企业会计期某一时间点对外的暂付应收、代垫应收等的债权合计。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余额合计前,要进行科目余额分析,并将“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借方余额分明细调整到“其他应收款”科目。
对于“其他应收款”要定期清理,以免形成坏账或呆账等。
合并各方的“其他应收款”相互抵减后(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就是合并报表中列示的金额。 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是对应的。例如,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应收,甲公司计入应收,同时,乙公司就一定计入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