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远古到汉代的木结构的形式迄今未能完全了解,仍在探索中。从半坡遗址到商代盘龙城遗址、西周周原建筑遗址、汉代礼制建筑、石阙等,虽已有复原研究,但还都未能得出系统的结论,只能看出一些脉络:
①殷商的墓室均用井干式结构,后代虽不普遍使用,但在木结构发展史中却有重要作用。
②自商代至战国宫殿遗址中已发掘的平面柱网布置,均纵向成行列而横向常不成行列。据此可推断屋架构造,系以纵架为主,直至汉代仍有应用,故纵架应是早期普遍使用的构造形式。
后来,辽金时期偶然也有使用纵架承托横架的构造,那是经过改进提高的纵架。
③自西周开始已用栌斗作为结合柱、梁的构件,以后逐步发展成栌斗上用拱、昂等组合成铺作(见斗拱)的复杂构造形式。
现在知道最早的关于具体的结构形式的记录,是宋代《营造法式》中的殿堂结构、厅堂结构、簇角梁结构三种。根据现存实例,可以推断这三种结构至少在唐初即已普遍应用。它们的特点如下所述。
殿堂结构:全部结构按水平方向分为柱额、铺作、屋顶三个整体构造层,自下至上逐层安装,叠垒而成。如造楼房,只须增加柱额和铺作层(平坐)即可。应用这种结构的房屋,平面均为长方形。有四种地盘分槽形式,即金箱斗底槽、双槽、单槽和分心斗底槽。
厅堂结构:用横向的垂直屋架。每个屋架由若干长短不等的柱梁组合而成,只在外檐柱上使用铺作。每两个屋架间用椽、襻间等连接成间。每座房屋的间数不受限制,屋架只要椽数、相应步架的椽平长相等,各屋架所用梁柱数量、组合方式可以不同,因此不必规定平面形式。
厅堂结构施工较殿堂结构简便,但不宜建造多层房屋。用厅堂结构建造小规模房屋,不用铺作,称为"柱梁作",应用普遍。现存实例中,还有一种综合殿堂和厅堂结构的形式,如奉国寺大殿,用纵、横、竖三个方向的柱、梁、铺作等构件,互相交错,组成一个整体,施工繁难,辽金以后未见再用。
簇角梁结构:用于正圆或正多边形平面的建筑,每个柱头上的角梁与中心的枨杆(雷公柱)相交,组成圆或方锥形屋顶。
在明清官式建筑中,殿堂结构仅存表面形式,实际均为厅堂结构,称"大木大式"。普遍应用的"柱梁作",称为"大木小式"。而簇角梁,则称为"攒尖",多用于小型亭榭。
此外,在长江流域和东南、西南地区,习惯用穿斗式构架。它与厅堂结构同属横向垂直的屋架,但厅堂结构由逐层抬高而减短的梁承受檩和屋顶的重量,故称抬梁式构架。穿斗架用柱直接承檩,不用梁,柱间穿枋仅是连系构件。
构件种类 大木作结构构件,按功能可分为12类。其中拱、昂、爵头、斗4类属铺作构件。
根据《营造法式》作如下介绍:
①形制。殿堂型构架内、外柱同高,柱头以上为一水平铺作层,再上即为贯通整个房屋进深方向,随屋面坡度叠架的梁。厅堂型构架内柱升高,没有贯穿整幢房屋进深方向的大梁,在柱间使用较短的梁叠架起来。
②柱。大多加工成梭形,外檐四周的柱子带有生起和侧脚。
③梁。露明的梁称为明伏,被天花遮住的梁称为草伏,明伏有的加工成月梁形式。按每根梁长度和位置的不同称谓,如檐伏、乳伏、平梁、搭牵等。
梁的长度以椽架来衡量,一椽架即指一条架在两伏之上的椽子的水平长度,一般梁的长度为几个椽架的长度即称几椽檐伏,但两椽架长的梁在构架最上一层的称为平梁,在内外柱之间的称为乳伏,处于乳伏之上一椽架长的梁称为搭牵。
④铺作。在梁柱交点的斗拱形成铺作层,它既能加强构架的整体性,又能巧妙地吸收、传递来自不同方向的荷载,是抬梁式构架中起结构作用的重要部分。
早期建筑构造方式为木结构,茅草屋,窑洞,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