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应该树立以下教育观:
(一)、树立正确儿童观
1、儿童是独立存在的人。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儿童的人格和基本需求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满足。
儿童和成人一样,是享有独立人格的个体,他们的需求应受到尊重并得到满足。儿童的人权就是生存和发展。
2、儿童是主动的学习者,是长大后独立生存的人。
儿童一生下来是一个有生命力、生长力,能够分辨与取舍外界刺激,具有学习能力的积极个体,是一个对环境的主动探索者。
3、儿童是在成长过程中的人,他们有独特认知特点
幼儿的认知特点不同于学龄儿童,更不同于成人。最突出的特点是:
*直接兴趣性:幼儿对事物的认识受兴趣的直接影响,他们感兴趣的事物学起来积极主动性高,而不感兴趣的东西就不愿学。
4、儿童有很大的个体差异
幼儿之间个体差异很大,而且,年龄越小,差异越大。
幼儿性格上的差异,带来了需求上的差异,使得幼儿在对安全感的需要上、对新体验和活动的需求上都有很大的差异。
(二)、树立科学的幼儿教育观
1、幼儿教育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纲要》总则第二条: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的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
2、教育的作用是引起和促进学习,培养终身受益的品质
当我们把幼儿看做是主动的学习者,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教师教了,不等与幼儿学了,教师教完了,不等与幼儿学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