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成培育计划中的最终一门课程考试(以全国统考为最终一门课为例)
2.
编撰、宣布小论文→在考试成果出来前,预备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陈述→大约七月底,八月上旬,全国统考的成果,清晰自己现已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
在9月初人大开学之时,重视人大相关学院的同等学力的教育布告,填写《同等学力人员请求硕士学位编撰论文请求表》
4、在学院规则的时刻内(如法学院在9月1日—9月15日),按各个学院规则的时刻,要求递送《论文请求表》和开题陈述。
5、学院教务教师依据开题陈述,给您装备相应的导师,(约在10月份左右)
6、学员和导师树立联络,在导师的指导下,阅览书本、编撰论文,送导师审理、修正、再审,直到经过。(约到第二年的1月左右)——填写《同等学力论文辩论报名表》,一般在每年的3月初或9月初,等一系列表格文件,一起递送论文及小论文等。
7、各学院教务教师把论文辩论报名表,交导师签字。把论文送相关专家评定,学员做辩论预备。约到4月中下旬。
8、学院领导和教务教师组织论文辩论委员会,组织辩论时刻。约在4月底,5月初。
9、学员参加论文辩论,约在5月中旬。
10、如经过,填写《请求硕士学位的请求》。如没经过,在预备一次辩论
11、收取硕士学位证书,约7月—8月。
完成培养计划中全部学位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完成一定教学工作量及临床实践,方可提交毕业申请。
毕业申请时间为下半年8月30日前提交。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与学位”,点击“毕业申请”,认真填写后点击“保存提交”,经导师-学院-学位办审核通过后,打印“毕业资格审核表”。 其中的“论文题目”填写硕士学位大论文题目,大论文题目不能为全英文。题目后期如有修改,可在答辩申请等环节进行更新,系统里答辩结果中填写的题目为最终上报教育部学位信息题目。
如果个人信息不全,必须先“登录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修改”,将个人信息认真填写后提交保存。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无照片者由本人提供电子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