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转所换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填写律师执业登记表一份,新接收律师事务所及主管司法局律师科同意并盖章,交相片两张(其中2寸一张);
2、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3、 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 户口不在执业地者要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5、 辞职文件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必须是当年出具的);
6、 原所出具结清业务、财务关系和同意转所的证明,原主管司法局律师科同意并盖章;
7、 与新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二年以上)或合伙、合作协议书;
8、 上交旧执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