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可传性适用于刚体。原理:作用于刚性体上某点的力,可以沿着它的作用线移到刚体内任意一点,并不改变该力对刚体的作用。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力不能脱离物体而单独存在。两个不直接接触的物体之间也可能产生力的作用。
力的特点
相互性: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总是相互的,施力物体同时也一定是受力物体。
矢量性:力是矢量,既有大小又有方向。
传递速度:力的传递速度是光速,力属于偶矢量。
同时性:力同时产生,同时消失。
力作用于物体所产生的效应,取决于力的作用点、大小和方向。这三者称为力的三要素。作用于刚体的力,其作用点可沿力作用线移动而不改变此力对刚体的效应,这就是力的可传性。例如,将作用于物体A点上的推力F沿力作用线移动到B点,成为在B点的拉力F,其效应相同。力的可传性不适用于力的内效应。例如,在两个大小和方向完全相同的集中力的作用点A、B上,有应力集中现象产生,故作用点的位置不同,其应力集中的位置也不同,同时物体内部各点的应力状态也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