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本人提交休学申请书;
2、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同意意见并签字(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3、如以生病为理由,需要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证明;
4、满足以上三项,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休学报批表》,办理报批手续;
5、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休学证明并发放《休学程序单》。
1、办理时间:学校正常开学期间
2、承办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办理程序: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4、办理流程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系)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 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的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休学:
1.经校医室诊断,一学期内需休养6周(含6周)以上停课治疗者;
2.根据考勤,学生一学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周(含6周)者;
3.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学生所在院(部)认为必须休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