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同居协议 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合在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领结婚证。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
二、女方在男方家的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
三、此协议签订前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均为双方各自所有和支配;男女双方各自的遗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男方遗产由女儿**继承,女方遗产由儿子**、女儿**继承或女方遗产由女方自主安排)。
四、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各人钱财由各人所管,互不干涉。
五、男女双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操办,若男方先于女方谢世,则女方在男方谢世后应离开男方住房回自己家。
六、医疗费分别由自己儿女负担(男方**由女儿**负担,女方**连由儿子**、女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