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区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区内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区务工人员,包括税务登记注册在区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区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员工,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员工,执行杭州市《关于春节外省务工人员留杭补助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即给予500元消费抵扣券及数量不等红包券
设立2000万稳企留工专项奖励资金。对于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上年第三、第四季度季均值或同比增长6%以上的规上企业(含服务业),根据企业用人规模,给予1000人以上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给予500-10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给予300-5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给予100-300人的企业每家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