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为什么跟男方姓,而不是跟女方姓?
这是由风俗和嫁娶决定的,半点不由人。
全地球的风俗都是孩子归男方姓,不太归女方姓的。
再就是凡是娶的一方,那么孩子的姓就属他的姓。凡是嫁的一方,那么孩子的姓就归对方。
这就是婚姻当中娶对方,和嫁对方的现象。
娶,就是取获,拿过来归自己所有了。
嫁,则是农民嫁接果树时,把自家的果树在树干处砍掉,把外来的树冠,接到自家树干上,这样由两棵树组成的新树,就是嫁接树。具有送给对方后,属于对方了的意思。
从而不论是娶还是嫁给对方,所结的果子都归对方所有了。
然而,女方娶男方或者是男方嫁给女方,那么接的果子就归女方所有了。只不过在中国说这种结婚方法叫做倒插门。
可见可证,谁娶谁,谁嫁谁,孩子就归谁。并不是绝对归男方的。
实际上在中国就是结婚的男女:
如果刚结婚的时候,男方去女方家居住,那么孩子就归女方的姓。
如果刚结婚的时候,女方去男方家居住,那么孩子就归男方的姓。
因此,近几年来结婚男女,商量孩子归谁的姓。
甚至,有人把男方姓和女方姓合起来,成为孩子的姓的。
还有,结婚男女事先定好,第1个孩子归谁的姓,第2个孩子归谁的姓的。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因为结婚的时候谁娶谁嫁有彩礼的。孩子的姓归谁家的姓,谁家就出彩礼的。这是风俗,没办法的。
当然,抗风俗的人就不论这一套了,一切由结婚的两个人说了算。
在婚姻法面前,只要到民政局办了结婚证,就是结婚了。而与办不办婚宴宴席,举办不举办婚礼,没有半点关系了。这就是反世俗。
反世俗的婚姻,就是结婚的男女,找个房子在一起生活就可以了。并且不论这个房子是租的还是买的。不必举办婚礼和婚礼宴席的。有一床被子就可以了。
结婚以后,再慢慢的添置自己所需要的家庭设备,家具等。
从古至今,有那些私奔的青年男女,就是孤身两人跑到某个山洞里面结婚生子。生活的一切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去创造。
而在中国,一九六几年和一九七几年之间。青年男女结婚也都是什么东西都没有的。结婚成立家庭以后,一切用度,都是结婚以后慢慢自己添置办理的。而这样的人家是白头到老的。很少见到有离婚的。
因为他们两手空空的结婚了,结婚以后共同建设家园,几年以后孩子有了房子,家具有了,日子一天天红火起来。自己所亲手建的家庭过得红红火火的,谁都舍不得离开和分离的。因为共建家园把他们真正的扭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一损俱损
子随父姓,传统封建社会不是都说母亲嫁到父亲家就成为父亲家的人了吗,而且在古代女人是没有名字的,连姓都要随夫家,不过现在也有随母亲姓的孩子,不过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