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赴德国探亲签证的手续
德国移民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前往德国探亲:
(1)德国公民的配偶;
(2)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
(3)德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4)其他适合德国法律规定可以探亲的外国公民。
(二)、申请赴德国探亲签证的材料
(1)在德国的亲属朋友的邀请信件;
(2)在德国的亲属朋友出具的、经过当地外国人管理局或律师所公证的经济担保书;
(3)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者身体健康证明(入境居留超过3个月的需此证,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则不需此证);
(5)有效的中国护照;
(6)填写签证申请表(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填2份,超过3个月的填3份),申请表上须贴照片。
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以委托中国旅行社代办转交大使馆,也可以用邮寄方式递交德国驻华大使馆或上海领事馆。
旅游签证
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德国旅游签证,须递交以下材料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填写并贴上照片的黄色申请表,一式2份;
(2)有效护照
(3)德国的某一旅行社的预订证明,证明中须写明旅游日程安排、往返和当地交通及住宿情况,团体旅游者须有个人的预定证明(旅馆、旅行情况);
(4)交付旅行费用证明;
(5)医疗保险证明(保险公司证明)每人一份;
(6)用德文或英文书写的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工作岗位,月工资,准假证明。
1.要求申请德国投资居留的申请人具备3年以上较好的经商经营背景和大专学历;
2.德国投资居留的投资人在德国注册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2.5万欧元;
3.大专或等同学历;
4.在德国设立公司获得批准成立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年龄未满16周岁)可以获得德国的居留签证,持此居留签证的申请人及其家庭可以纳入德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