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内容,深化系统地研究其科学内涵以及对于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包括农地产权制度、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营方式三大构成要素。
1.农地产权制度构成是农村基本制度的基础。因为对于农民来说,农地是他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如何分配、使用权如何配置以及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直接关联到农民基本的生存需要,所以一定要解决好农村产权制度问题。
2.农业经营制度是构成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运行要素。农民有了地,那么该如何去经营了?如果只是一味的给农民土地,而不管他们若何经营,那也是徒劳的。所以解决“谁来经营农业”、“怎样经营农业”的问题,包括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营方式两大内容迫在眉睫。
3.所以农村基本制度的内涵可以这样表述:在一定社会制度和宏观经济环境制约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着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所演化出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以及以农地经济关系为基础,实现与其他农业生产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系列运行、管理、分配和积累制度及与该农业经营方式想适应的组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