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法律责任
这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破坏平等主体之间正常的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责任。同时,合同责任也属于民事责任,如果单方面中止合同,需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民事责任是一种涉及财产、人身,存在于民事个体之间的一种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这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行政法或行政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简称“行政责任”。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两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其中,行政处分用于行政人员内部违反法律的情况;行政处罚用于外部非行政人员违反行政法的情况。由此可见,这是一种专门为了维护社会行政规则而存在的一种责任界定方式。
3.刑事法律责任
这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教有法和刑法的行为,达到犯罪程度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责任是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这是一种避免普通公民严重犯罪而存在的一种责任界定方式。
1、根据责任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2、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
3、按照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个人责任。
法律责任的特征为:
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存在为前提;
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
4、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