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员应具有工民建及建筑类相关专业毕业,中专以上学历;
2、持职业资格证书;
3、熟悉质量验收评定标准,项目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规范;
4、熟悉相关技术、验收标准、工作流程安排、工艺重点及工序衔接;
5、具备较强的施工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施工员的工作就是在施工现场具体解决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的关系,组织设计中的东西要靠施工员在现场监督,测量,编写施工日志,上报施工进度,质量,处理现场问题,是工程指挥部和施工队的联络人。
施工员与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着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所以施工员应积极配合现场监理人员在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等三方面所做的各种工作和检查,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员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存在着工作关系,设计单位应积极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设计文件出现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了没有预料到的新情况,使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位在数量、质量和形式上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向上反映,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办理设计变更与洽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