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报任少卿书》。意思: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所不同,有的比泰山还重(为人民而死);有的比鸿雁的毛还轻(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而死)。“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司马迁认识到生与死的价值,并作出了毫不含糊的解释。
这种人生观发扬了孟子“生”与“义”的精神之髓,并将其发展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作者从生命历程与创作的关系上揭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就是“愤怒出诗人”的文学创作规律。
出生下来无足轻重无人知晓,死的时侯为了民族大义重如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