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提取档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委托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
2、档案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的委托书;
4、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过程如下:1、由受委托人持以上资料到档案存放单位向工作人员提交资料以及填写相关表格;2、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按照调档函抬头接收单位将档案邮寄至该单位。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扩展资料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