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的《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提出,从今年12月1日起,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4类一次性膜、袋和6类一次性餐饮具。
据了解,《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共分两类,一类为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一类为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
据悉,一次性膜、袋类又分为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4类;一次性餐饮具类又分为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吸管6小类。
“名录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种类,体现了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通过倡导逐步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