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达到Ⅲ级预警标准时,农村、城市防汛工作组及时将信息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监测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县防汛指挥部召集防汛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和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德州市防汛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专家分析雨情、水情的发展势态,提出应对措施;视汛情不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究救灾对策,增派人员分赴各防汛重点领域和部位;根据险情开始运送抢险物资;县电视台发布全局或局部Ⅲ级警报。
根据《防汛应急预案》,发生较大洪涝灾害,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主要有以下情形: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镇内涝等灾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后, 省防总将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汛情进行会商并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等单位派员进驻省防指。 省气象局、省水利厅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天气预报、洪水预报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定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洪涝灾害损失等情况。
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市级防指每日定时向省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