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律援助的由来:
2009年7月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团中央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法律援助爱心活动,目标是为全国无律师县和律师人才短缺的县派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律院校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现中国法律援助全覆盖。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司法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的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
1+1”就是1名执业律师加1名大学生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成对子,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自2009年正式启动至今已有12年时间。12年来,“1+1”行动项目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在服务中,志愿者们不计个人得失,不畏条件艰苦,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社会矛盾纠纷,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方面做出了大量贡献,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