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应包括:
1、评估报告类型;
2、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编写评估报告书又可分两步:
第一步,在完成资产评估初步数据的分析和讨论,对有关部分的数据进行调整后,由具体参加评估各组负责人员草拟出各自负责评估部分资产的评估说明,同时提交全面负责、熟悉本项目评估具体情况的人员草拟出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步,将评估基本情况和评估报告书初稿的初步结论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听取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后,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认真分析委托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考虑是否应该修改评估报告书,对评估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和错误之处进行修正,待修改完毕即可撰写出资产评估正式报告书。
扩展资料
评估机构对委托评估的企业所占有的资产(含应评估的相关负债)进行清查核实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资产清查核实的内容;
2.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3.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
4.资产清查核实的过程与方法;
5.资产清查结论;
6.清查调整说明。
资产清查内容
写明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声明中确定的评估范围进行抽查复核,介绍进行资产清查的具体内容:资产类型、账面金额、形成及产权状况(含应评估的相关负债),实物资产应说明对其数量、品质、存放地点进行清查,并说明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