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最早并没有属于河北哪个市,而是在1949年8月至1956年4月属于河北省的通县专区,后划归北京市。
1949年4月昌顺联合县分设昌平县,属察哈尔省南口专区;8月1日起属河北省通县专区。1956年1月划归北京市管辖,撤县设区。
昌平区,别名北京后花园。其位于北京西北部,北与延庆区、怀柔区相连;东邻顺义区;南与朝阳区、海淀区毗邻;西与门头沟区和河北省怀来县接壤。昌平区隶属北京市,全区总面积为1343.5平方千米。
辽代属析津府。宋朝时属燕山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朝时属大都路。明朝初属北平府,后属顺天府,景泰三年(1425年)迁县治于永安城(现昌平镇)。正德元年,升县为州,辖密云、顺义、怀柔三县,正德三年降州为县,辖县依旧。清初为霸昌道治所,属顺天府。民国二年(1913年)改称昌平县,先后属顺天府、京兆地方、河北省。
析津府,燕山府,中都路大兴府,大都路,北平府,顺天府,京兆地方等等,这些都特指北京地区,1928年迁都后至1955年归河北,1956年划归北京。但昌平历史上一直属于北京管辖,也短暂让河北管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