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及其他资产投资于有价证券或其他外部单位的情况,主要包括短期投资清查和长期投资清查。
清查时重点查清各类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形式、投资期限、投资收益、盘盈、盘亏等情况,并逐一登记。投资收益的实现情况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