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行为,落实资金支付责任,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资金支付的原则是:计划控制、权限划分、归口审批、集中分配支付、跟踪落实。
第三条、资金支付要形成资金计划制度。
一、每月的20号各部门上报下月的资金计划,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部、企管部各留存一份(原件留财务部)。每月的30号上报上一个月的计划执行情况,报企管部、财务部,由两部门(企管部牵头)5日内落实情况后报总经理。
二、每周六的早9点各部门上报本部门下一周的资金计划,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部、企管部各留存一份(原件留财务部)。每周一的上午十点上报上一周的计划执行情况,报企管部、财务部,由两部门(企管部牵头)2日内落实情况后报总经理。
第四条、计划内资金使用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请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条、计划外资金的支出。
计划外开支(包括临时性采购及非生产性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出差借款、礼品、办公用品、招待费等)),由部门负责人提出,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可支出。
具体的费用报销程序见: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六条、公司所有资金支出(包括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不经总经理签字不得支付。
第七条、零星材料付款要形成价格质询机制。暂定为每月一次由企管部执行物价的询价、调度、监督。
第八条、财会部门的职责:
一、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取款、现金收支和转账结算业务;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落实未达账项。
二、认真审查付款申请和有关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复核资金支付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做到手续完备、单证齐全。
三、公司出纳人员必须保证资金支付的准确性,不得无理拖延支付,不得刁难业务经办人员或收款单位人员。对于出纳人员违反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规定的行为,任何人员有权向公司举报,一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4、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资金支付规定的申请,如果出纳人员工作失职,办理了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一经查出,公司将严肃处理。
5、综合平衡各项资金的支付,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第九条、资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一、公司将加强资金支出的监督考核,由公司企管部会同财务经理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二、资金支出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资金支出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违规和舞弊现象。
2、资金支出和批准手续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公司在资金支出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违规现象,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条、附则
1、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报请总经理同意后颁布。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