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根据规定,持有C照的驾驶证不需要进行年审,但是要在有效期满时进行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